不动产登记在多年议论猜测之后终于尘埃落定,这只是一个前奏,大幕即将拉开。
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减轻群众负担。提出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不动产是指不可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等。
建立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和管理体制,其意义一方面是推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加速建立;另一方面则是打破固有利益藩篱,加快多项改革制度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众多关键领域改革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例如财产公开、房产税、信息联网等都需要以其为基础支撑。
在6年前,《物权法》首次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但此后一直处于停滞状态。今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中再次表示将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7月22日,在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及有关情况汇报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指出,在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基本完成后,国土部将开始着手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方面准备工作。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相关法规的制定已经有了时间表。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国务院就已经出台通知,要求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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